【如是说】想带“他”去“吹吹风”
| 招商动态 |2017-04-09
最近,在和董事长讨论在黄山休宁万安老街的商业合作模式时,我提到了PPP的合作模式。与代表政府意志的主体公司合资成立一个SPV公司,来专职负责万安老街的开发、运营业务。涉及到规划、基础设施开发、新型城镇化、多业权存量优化开发及产业资源优化导入等。
但董事长一口给予了否决。董事长之所以对PPP模式不看好,基于两个方面:一)PPP模式中管理的协同难度,二)政商关系的处理。第一方面具体表现于以下三点:
1、 代表政府意志的公司在运行效率中的快与慢,政府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更重视外在形象工程或硬投资落地。通过土地财政一套流程,非常熟稔。基于一套成熟程序的“孔雀开屏”推进很快,甚至有违发展规律。这是政府的快。政府的慢,在于对隐形部分,特别是没有前车之鉴、需政府大胆先行先试的决策性行为,由于相对不那么体现“政绩”,同时,硬投资不大,但政府工作难做,承担有一些社会风险,因此,即使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仍秉承“研究研究”,以慢制快,错失产业生长机制的窗口期。而企业在运行中秉承着与政府并不一致的运行目标,首先,企业追求投资回报率,因此,重视发展规律性东西,在快效率的求稳,求得市场主导的节奏安排。同时,在没思考清楚的前提下,宁可慢一下,低头看路,而不是盲目抬头拉车。其次,在小镇经济中,重视运营,重视产业导入和资源调配等软环境建设,这与政府重视硬投入还是有些偏差。我们在黄山,作为招商引资总部经济,政府仍在以落地投资和税收收入作为关注着眼点,说明,在短期对政府绩效的考核还是以硬硬的落地投更讨喜。
2、 政府的“有为”与“无为”。新结构经济学认为,“有为”政府应该在产业升级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积极“干预”经济发展。但从企业角度,最怕的是政府干预过渡,政府应帮助企业解决企业自身难以克服的外部性和相应软硬件基础设施完善和协调的问题。那么,如何界定外部性问题,对内部性要无为而治。最怕政府通过SPV中的国企抓手和着力点用错,反而制约合资公司发展。这方面,相信也是董事长有深痛“教训”的。
3、 政府的“契约”意识,按理说政府是契约精神的守护者,而关门打狗的事也很稀松平常,因此,政府换届及政策的延续性,成为未可知的风险点,虽然政府没法忤逆协议,但让协议沦为形式,以SPV的“内鬼”和“告官”的潜在经营风险,也是最后“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好聚好散”的常态结局。我在国奥时,我们以BOT代建的国家体育馆,最后也是在未到期的情况下与和政府“协商”移交了。
4、 当然,最后国企的低效运行本身还在于委托代理体系的系统性问题没有解决,改革这么多年,国企效率仍远落后于民营经济,还是在顶层设计上没有解决代理人管理得系统矛盾。市场化收入的期望和非市场化的管理考核机制是国企发展瓶颈。董事长也担心这种管理体制会影响SPV公司运作效率。
第二就是在PPP模式下,如何处理政商关系。我相信在当下政治生态,这确实是一个风险点,关于政商关系,以前笼统地表述为“近”与“远”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但总感觉没说到点子上,也让很多政府关于与民营企业的关系不太正常:走得远了太清高,井水不犯河水,或者认为他们钻空子投机而敌视对立。走得近了太庸俗,勾肩搭背、权钱交易。这种不正常的政商关系,要么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要么导致一批官员受腐蚀被拉下水。
习总书记的“亲”“清”二字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
亲,首要的是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态度,不能爹不疼娘不爱,让其自生自灭,要明白民营企业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对当地就业税收做出的贡献。其次,政府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能推诿卸责,为了避嫌干脆绕着问题走,对民企发展中的信贷压力、税费负担视而不见,不愿意出手相助。第三,不能厚此薄彼,手心手背都是肉,国企、民企都一样亲。
“清”就是界限清晰,互相保持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有些官员为了帮了企业主的忙就想要回报,把他们当钱袋子,想潇洒了就让他们来买单。有些企业主亲近官员主要是瞄准他们手里的审批权和影响力,为了企业利益给官员灌迷魂汤,让他们丧失原则,投桃报李。“清”就是公是公,私是私,把为企业服务和个人关系分清楚,不要搞得亲亲密密、卿卿我我,不要兄弟相称、江湖气十足。
“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应当是摒除庸俗的政商关系论,在合理的监督机制下“相敬如宾”,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坦坦荡荡在桌面上讨论问题、解决困难。
用发展眼光看问题、创新及规范合作模式、协调及协同双方立基点,以问题为导向,以共赢思维破解利益分配。做到这些,董事长担心就是多虑了。但确实不多余。